商務部:報廢機動車“五大總成”可出售

本文轉載自:央視網(wǎng)

國務院新聞辦今天(22日)上午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,商務部相關負責人,介紹了不久前獲得國務院審議通過的《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(修訂草案)》相關情況。今后,報廢機動車“五大總成”將被允許出售給再制造企業(yè),提高回收價值。

新的管理辦法修訂草案,刪去了原有“報廢機動車收購價格參照廢舊金屬市場價格計價”這項規(guī)定,鼓勵報廢機動車“五大總成”再制造、再利用,由市場主體自行協(xié)商確定回收價格。也就是說,允許將報廢機動車的發(fā)動機、變速器、車架等“五大總成”出售給再制造企業(yè),提高回收價值。

同時,為了確保拆解的零部件流向可查、風險可控,規(guī)定國務院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的部門,應當建立回收信息系統(tǒng);回收企業(yè)應當如實記錄“五大總成”等主要部件的數(shù)量、型號、流向等信息,并上傳回收信息系統(tǒng)。

由于新能源機動車目前還沒有進入大規(guī)模報廢階段,報廢回收將另行制定管理規(guī)定。

此外,在《草案》中還刪去對報廢汽車回收行業(yè)實行特種行業(yè)管理、由公安機關予以審批的規(guī)定。

(責編:李曉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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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2-22
商務部:報廢機動車“五大總成”可出售
新的管理辦法修訂草案,刪去了原有“報廢機動車收購價格參照廢舊金屬市場價格計價”這項規(guī)定,鼓勵報廢機動車“五大總成”再制造、再利用,由市場主體自行協(xié)商確定回收價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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