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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能源局:新建小區(qū)停車位應全部配建充電樁

6月7日消息,近日,湖北省能源局發(fā)文要求,今后居住區(qū)停車場所、單位內部停車場所、公共停車場所、高速公路和普通國省干道服務區(qū)等地,都要按比例配置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,其中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%建設配備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充電基礎設施安裝條件。

據(jù)2019年6月消息,湖北建成公共充電樁13422臺,排名全國第十;6月份單月,湖北電動汽車充電電量1968.1萬千瓦時,排名全國第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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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6-07
湖北能源局:新建小區(qū)停車位應全部配建充電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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