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保險+期貨”試點擴大 三大商品交易所均將參與

2月28日訊,經過兩年多試點,“保險+期貨”為建立農產品目標價格機制提供了重要的實踐范例,連續(xù)兩年被寫入中央一號文件。期貨業(yè)、保險業(yè)內人士在近期“保險+期貨”試點工作座談會上紛紛表示,將做好“保險+期貨”試點進一步擴大的工作。據悉,除大商所和鄭商所的試點外,上期所也在籌劃開展“保險+期貨”試點工作。

“試點的保費水平較臨儲費用體現出一定的成本優(yōu)勢。”大商所副總經理朱麗紅在介紹大商所推動“保險+期貨”試點項目的情況時表示,通過衍生品對價格下跌風險進行分散,改善了價格的市場形成機制;財政補貼總額可預定,資金運作公開透明,易于審核和監(jiān)督。

據介紹,2015年大商所推動期貨公司和保險公司首創(chuàng)了“保險+期貨”模式,2016年大商所在黑龍江、吉林、遼寧、內蒙古和安徽省開展了12個“保險+期貨”試點項目,包括9個玉米試點、3個大豆試點,共計投保大豆3.45萬噸,玉米16.65萬噸,保費總額2648萬元。上述項目均根據大商所期貨合約確定目標價格和理賠依據。

“下一步,期貨部將積極落實中央及證監(jiān)會的部署,加強與相關部委溝通,組織交易所和期貨公司繼續(xù)做好‘保險+期貨’試點工作。”證監(jiān)會期貨部主任冉華表示。保監(jiān)會財險部副主任何浩提出,“保險+期貨”試點在農業(yè)價格保險方面進行了有益的嘗試,是期貨業(yè)和保險業(yè)的成功合作案例。保監(jiān)會對“保險+期貨”試點的態(tài)度是思想上謹慎,行動上積極,要在試點過程中不斷認識和發(fā)現問題。

大商所理事長李正強表示,大商所將積極落實一號文件,繼續(xù)做好相關試點的組織、推動工作,同時全力做好市場監(jiān)管,不斷完善合約規(guī)則、市場結構,為試點的進一步推廣提供堅實的基礎。

來自中國太平洋保險、中國人民財產保險、國元農業(yè)保險公司以及浙商期貨、南華期貨和新湖期貨等參與試點項目的金融機構代表分享了各自“保險+期貨”的試點經驗,并對未來試點工作提出了設想和建議,包括將價格險和產量險結合起來,推出收入險試點,實現對農民收入的綜合保護;建議財政資金適度進入,探索適合國情的補貼模式;進一步完善農業(yè)價格險,對進出場時間等探索更加靈活的處理方式;對相關機構給予稅收、許可等方面的支持;盡快豐富農產品期貨品種,推出玉米、大豆等品種的場內期權,降低風險對沖成本;加強宣傳,引導農民客觀認識“保險+期貨”等。(文/證券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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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2-28
“保險+期貨”試點擴大 三大商品交易所均將參與
保監(jiān)會財險部副主任何浩提出,“保險+期貨”試點在農業(yè)價格保險方面進行了有益的嘗試,是期貨業(yè)和保險業(yè)的成功合作案例。保監(jiān)會對“保險+期貨”試點的態(tài)度是思想上謹慎,行動上積極,要在試點過程中不斷認識和發(fā)現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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