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2O的原始含義是Online和Offline之間的“整而不合”,“整”的過程是階段共識基礎上的漸進,“不合”是因為保持內(nèi)在競爭壓力對維持外在競爭動力是有好處的,除非O2O用戶的對Online和Offline的視角偏差消失。
無論什么樣的O2O流派,其最終落地處必然是線上媒介和線下媒介交匯處,尤其是門口/貨架/貨物/收銀臺與用戶手機的交匯,情況千變?nèi)f化,很難有精確的結論出現(xiàn)。
怎么辦呢?讓我們跳出圈外,“線上媒介和線下媒介交匯”統(tǒng)統(tǒng)屬于不同人群通過異質(zhì)媒介之間的交匯,“門口/貨架/貨物/收銀臺與用戶手機”與“自媒體文章下的作者的weixin個人號與讀者關注該weixin個人號的動作”并無差別,只是異質(zhì)的“能級”--不知用什么來描述--不同而已。
如果我們完全了解了“低能級”的“自媒體文章下的作者的weixin個人號與讀者關注該weixin個人號的動作”之間的交匯的運作規(guī)律,“門口/貨架/貨物/收銀臺與用戶手機”這樣“高能級”交匯就有了依憑。
不同人群通過異質(zhì)媒介的交匯,有無更簡單并且普適的原則可以遵循呢?目前沒有,筆者提出兩個原則:跨媒介‘一往來’、同媒介‘一對一'.
1)跨媒介’一往來‘
不同人群跨媒介交匯,從下意識來看,類似一個常坐牛車的老農(nóng)突然坐飛機遇到領座的洋妞,相當局促,相當好奇,相當傾慕。如果這時候洋妞喊一聲“大爺”,相信老農(nóng)會j動出心臟病的,老農(nóng)下飛機后如果洋妞提出讓他幫忙扛包,十有八九會非常樂意甚至恨不得送到機場外。這就是“一往來”的意識,溝通發(fā)起者成本很低,接受者感受價值非常大,然后給予的回饋在第三者看來非常超值--相對發(fā)起者來說,甚至可以說是“化學反應”.在前面的“低能級”交匯case中,相信玩自媒體的人會感受比較深刻。
2)同媒介’一對一‘
從營銷的角度來看,跨媒介交匯的’一往來‘效應產(chǎn)生后較短時間內(nèi),還不具備“渠道”的檔次,必須熬。因為這時人群之間的溝通已經(jīng)處于同媒介了,以往的商業(yè)媒介,尤其是線上媒介,大多是“一對多”如edm/weibo或“多對多”如bbs/qq群,相當不利。最理想的同媒介當然是“一對一”的,因為其背后是獨立、平等和自由這些普世價值觀在起作用。雖然理想的同媒介溝通是“一對一”體制,但因為條件限制不可能做到“100%一對一”的時候,“準一對一”、“近似一對一”、“感覺一對一”就非常重要了。為了佐證同媒介’一對一‘的重要性,就筆者所熟悉的edm行業(yè),類似“感覺一對一”的個性化已經(jīng)成熟、類似“近似一對一”的針對性也成為一線公司實施edm的標配、類似“準一對一”的“會員帳戶信息動態(tài)通知”--360老板專門寫過文章稱贊Amazon的edm做的好。另外一個證據(jù)是,筆者最近觀察到一些最牛X的O2O自媒體人,往往在文章下不留weixin公號,只留更私秘的weixin私號甚至更私秘的個人email-addr.
有了剛才的理論提煉,再返回“高能級”的異質(zhì)媒體交匯處--“門口/貨架/貨物/收銀臺與用戶手機”,對極其微細的場景做探索的時候就更有意義了。比如,“貨物旁QR碼+隨時face2face支持的訓練有素的導購員與已裝微信的用戶手機+用戶”的交匯場景,在跨媒介’一往來‘原則中,到底是誰主動發(fā)起溝通就有很大講究,而在同媒介’一對一‘原則中,是選擇face2face還是用戶weixin和導購自己的pad的專門開發(fā)weixin企業(yè)app之間的binding關系呢?也會有非常多的可選項。無論多少選擇,’一往來‘和’一對一‘這兩個原則必須堅守,前者是化學反應,后者是O2O的價值中心。
最近有一篇十全大補類的o2o文章--《超市做O2O的14種模式》--,講了14種超市O2O模式,其中,相對成熟的1種模式的原文片段如下:
“2、便利店包裹代收
連鎖便利店可推出快遞包裹代收服務,免費代收包裹,能增加門店客流,增加銷售額。如果向用戶收服務費代收包裹,還能增加收益。這個服務需要注意聲明不驗貨,不對包裹內(nèi)商品質(zhì)量真假負責,對提貨顧客需要電話身份驗證。”
從“一往來”的角度看,電商通過便利店(含店主)這個媒介與收貨人通過手機發(fā)生異質(zhì)媒介交匯,化學反應的價值可不僅僅是驗證身份那么一點點。筆者的思考如下:
1. 電商最關鍵的幾個環(huán)節(jié),訂單->確單à支付,一直有比較高的“未達成率”,其中比較大的原因是 信用卡帳號安全的問題,甚至還有個人身份隱私焦慮的問題。如果用戶在購物過程中只需登記一個手機號,這種便利性就是革命性的化學反應。
2. 在這種場景中,用戶需要首先和便利店做一個“最簡身份登記”--一個或真或假的姓、一個手機號,便利店有決定權是否接受或取消其身份,經(jīng)常來購物的熟客肯定是優(yōu)先選擇。
3. 在這種場景中,用戶在便利店監(jiān)控取證的情況下,可以現(xiàn)場打開包裝確認貨物是否正確是否有損壞,而支付只需要直接支付現(xiàn)金給便利店即可。
4. 在這種場景中,貨物送到便利店后,便利店電話或短信通知用戶取貨,時間可以相對自由,暫存?zhèn)€三五天也沒什么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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